在德租房须知
在德国租用房地产需要注意什么?
在商务中心租用办公室和在有多户人家的房子里租用办公室是存在区别的。在这两种情况下, 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 您必须澄清以下问题:
-前提是否可以用于计划生产目的?需要考虑,某些企业组织的生产(如会产生噪音)需要特别许可。
-业主和承租人的义务如何由合同确定?是否计划进行大修或现代化建设?
-是否有可能进行必要的翻修和更新房舍?用书面合同签字解决这个问题是可取的。
-房间是否24小时不间断可以使用,亦或是在特定的日期和时间工作?
-如果合同为汽车提供停车位或为使用停车场的权利附加合同, 则必须完成。
-该地区的基础设施如何发展, 公共交通, 附近的竞争公司。
-可否在雇佣合约内加入一项特别条款, 禁止租客租用邻近的房间给竞争对手。
-合同的有效期 (租金期限) 和合同关系终止的条件。-德国的房地产租赁可以无限期地完成--永久租约, 允许各方随时终止合同。
-合同的终止要求提前 (通常为3月) 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所需的时间称为通知期。
-租约也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完成 (临时租约): 例如, 一年、五年或十年。在这种情况下, 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 无一方当事人可以终止合同。在某一段时间内订立合约时, 本网站的租户必须接受《合同法》中的期权权 (期权权)。这项权利允许承租人自行决定延长合同一段时间, 一次或多次。(例如, 订立一项为期两年的合同, 可选择一年, 在租赁合同结束时, 承租人有将合同延长一年的主要权利)。在租约中通常在一段时间内结束时, 载有一项规定, 即在合同期结束时, 该条款将在同一期间和同一期限内自动延长, 除非一方当事人不回避合同 (扩展)。通过为租用的房间提供后继者 (承租人之后), 有可能提前终止合同, 以便在某一期间内提早租约。承租人是否有权将租赁的物品全部或部分出租给第三方 (转租)?重要的是要弄清全部空间的租金,以找出 (经营成本的大小 (经营成本), 租金上升和如何。通常可以用确定的百分比表示, 例如每年 2% (季租房) 租金增加)。